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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三个三”让派驻监督有威有力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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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加快派驻监督改革步伐,按照“1+2+4”的模式,全区7个派驻(出)纪检机构全部成立到位,实现对27家区级机关部门6200多名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派驻监督全覆盖,并通过建立“三个三”工作机制,让派驻机构“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得到充分发挥。
一、建立“三化机制”,让派驻工作齐头并进。从加强派驻机构科学管理入手,通过开展“三化”建设,推动各派驻机构迅速适应角色,快速投入工作,实现良好开局起步。一是任务推进列表化。机关纪工委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以列表化的方式汇总各派驻纪检组周、月工作计划,按图对表推进。推行“共性+个性”的派驻监督任务管理模式,各派驻纪检组在完成决策监督、干部约谈、信访处置等“规定动作”的同时,以问题为导向,针对不同监督单位,探索创新个性化的监督方式,并从中总结提炼适合面上推广的经验做法。二是学习交流经常化。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从派驻干部政治、能力、作风等方面入手,以“集中学习+自主学习”方式,开展经常性的学习交流。建立派驻机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月两次交流研讨,总结成绩不足,相互学习借鉴,拓展工作思路。区纪委常委会每月听取派驻机构工作汇报,及时掌握派驻机构工作动态。三是内部管理精细化。对照精细化管理标准,围绕派驻机构八项工作职责,统一制定派驻机构工作台账,分类设置,建账建册。同时,建立健全了派驻机构的文件收发传阅、财务报销、公车使用等事务性管理制度,为派驻机构规范履职提供有力保障。
二、覆盖“三项全面”,让党风廉政常管长效。针对驻在部门内设机构多、直属单位多、党员干部多的实际情况,各派驻纪检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全面摸排情况的基础上,畅通信息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职责。一是监督对象全面解析。近两个月来,各派驻纪检组对27家驻在部门走访调研“全覆盖”,与驻在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原内设纪检组织负责人、对口联系纪检监察室“三对接”,全面了解被监督单位的工作职能、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政治生态状况,收集汇总“三重一大”事项,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做到底数清、人员熟、情况明。二是重点信息全面通报。一方面加强各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互通情况制度,以会议通报、书面通报、谈话通报等方式,定期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另一方面促进派驻纪检组向区纪委报告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立派驻机构工作报告制度,明确重要事项24小时内报告,日常事项周报、月报、半年报要求。三是日常监督全面把关。派驻纪检组通过参加驻在部门党组会议,与中层以上干部廉政谈话、监督重大事项决策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各部门主体责任落实。各派驻纪检组已累计对52名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备案,对38名干部进行了廉政谈话。
三、推进“三个优化”,让监督执纪从严从紧。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各派驻机构切实履行好“前哨”和“探头”之责,杜绝不敢担当、不敢作为的现象。一是优化组织构架。出台《新北区纪委派驻机构工作职责》、《新北区区级机关部门自觉接受区纪委派驻机构监督的十项规定》,理顺派驻纪检组与区纪委、驻在部门、机关纪工委三组关系,为派驻机构指方向、明思路、定职责、提要求,解决派驻机构职责定位模糊、监督重点不突出等问题。二是优化执纪流程。制定《新北区纪委派驻机构执纪工作暂行办法》,并就派驻纪检组监督执纪相关工作操作规程,专门下发区纪委常委会议纪要,细化信访件处置、立案审查、审理与处分等流程要求,对派驻机构监督执纪问责各任务、各环节进行规范,提升运转效率。三是优化监督渠道。为拓展监督线索来源,各派驻纪检组向驻在部门告知信访举报电话,公布信访举报电子邮箱,及时获取和掌握反映被监督部门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近两个月来,各派驻纪检组受理信访举报14件,谈话函询6件,初核7件,立案3件,实现了有效的派驻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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