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巡察监督监督曝光在线举报廉政教育通知公告

区纪委(监察局):用好“两书” 实践“第一种形态”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7-03-21 分享 
  “2016年1-12月份,共拆除了违法建设64户,面积3998平方米,与2015年1-12月同期相比,户数减少44%,面积减少61%。”近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察局)收到了所辖春江镇关于“两违”建筑管理整改工作的情况报告。
  近年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察局)积极落实“三转”要求,对监督执纪特别是纪律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深层次的、典型性的问题,认真归纳、具体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措施,以《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以下简称“两书”)为抓手纠正个案,打好预防针。特别是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查处、及时总结、及时预防,保护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正如在文头提到的,区纪委在梳理春江镇违纪案件过程中,发现该镇在“两违”建筑管理方面,村干部违纪案件较为集中,造成了农村“三资”流失,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经区纪委常委会研究分析之后,便向春江镇政府发出了监察建议书,责令其限期整改。
  “两书”的发出往往会让被监察单位觉得“红脸出汗”,会不会造成以后工作中的“尴尬”呢?其实不然。
  “收到‘两书’我们并不觉得难为情,这是上级纪委在帮我们找问题、堵漏洞,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一位镇纪委书记如是说。
  细细想来,只要拿出较真的精神,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这恰恰是对党员干部的关心和爱护,是新形势下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内监督和有效方式,也是实践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治未病的有效方式。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衡山路8号 技术支持: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