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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建局纪工委发挥“四大员”作用 协助党工委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7-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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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当好“参谋员”。紧紧协助党工委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龙头”,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建设部署与要求,研究制定本局反腐倡廉工作方案,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等纳入到年度目标考核范围内,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二是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当好“协调员”。在局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围绕整体推进反腐倡廉教育、执纪监督和惩处等各项工作,组织协调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不断完善和细化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加强对干部监督,签订《党风廉政承诺书》。同时,纪工委定期、不定期就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约谈和提醒,了解和掌握党风廉政建设落实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时纠正在落实责任方面存在的误区。
三是发挥监督检查作用,当好“监督员”。按照“两个为主”规定,认真落实纪检监察工作要求,强化动态监督,采取自检自查、经常检查、突击性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整顿“四风”。按照“一岗双责”,对发生党员干部违纪案件的部门领导进行约谈,督促整改,增强警示作用。
四是发挥警示预防作用,当好“宣传员”。积极开展党风党纪和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创新载体和途径,利用网络平台、宣传栏、手机信息平台等途径宣传最新廉政工作动态,通过开展干部廉政知识测试、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微型党课”巡回宣讲等活动,运用正反典型案例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同时,积极开展一对一面谈、信访监督约谈、集中谈话提醒等,督促干部时刻查摆在思想、作风、廉洁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及时落实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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