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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北区)法院“四全四化”开展审务督察 助推司法公正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7-01-20 分享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高新区(新北区)法院强化内部监督,严肃工作纪律,围绕“四全四化”开展审务督察,助推司法公正。
  一是全方位把控,实现审务督察“制度化”。成立审务督察小组,由院长担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监察室具体负责。制定审务督察实施办法,规定院领导每月轮流带队开展审务督察,并将督察结果与考核考评挂钩。
  二是全环节深入,实现审务督察“精细化”。坚持思想引领,引导干警筑牢思想防线。开展集体约谈,实现压力传导,“请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来院,征求工作意见;走访、函询各镇(街道)、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代理人,切实发现问题。
  三是全维度覆盖,实现审务督察“常态化”。围绕审判质效提升,督察组会同审管办紧盯不足,剖析病因,建议开展办案竞赛活动。突出司法作风查究,对作风纪律、礼仪规范等工作全维度督察。注重廉政纪律执行,重点对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开展专题督察,发布通报12期。
  四是全阶段落实,实现审务督察“同步化”。定期通报审务督察结果,对发现的管理松弛、作风涣散等问题,及时发出《审务督察告知书》,对违规行为按章追责,要求全面及时整改。
  通过审务督察,全院精神状态、司法作风和质效指标得到提升,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进一步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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