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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桥镇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7-08-21 分享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7月8日至8月11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新桥镇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镇建设管理服务站和郭塘桥村。巡察期间,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在新桥镇党委积极配合下,召开巡察沟通见面会、动员会;听取2014年以来新桥镇党委工作情况、纪委落实监督责任情况、组织人事部门工作及选人用人情况专题汇报;查阅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记录、中心组学习记录、财务账册等各类资料800余份,开展个别谈话78人次,发放并回收民意调查问卷114份,收到群众来电2个、来信2件,现场接访群众2批3人次。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镇党委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研究谋划宣传统战工作精力不足。
  2.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在推进新龙国际商务区建设过程中,统筹协调、共享成果不足,发展村级集体经济举措不多。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部分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基层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履职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党建工作考核指标定性多、量化少,考评激励作用弱化。
  2.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浮于表面,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
  3.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不够。镇建设管理服务站、郭塘桥村等部分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未定期召开,且活动学习内容单一,书记讲党课次数不足。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谈心谈话、提醒教育、思想沟通少。
  4.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指导力度不足,未达到应建尽建、未督促按期换届。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年轻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积极性不高。
  5.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足。干部人才队伍的长远、系统建设谋划不到位,专业人才的培养和引入机制缺失,部分事业单位中层正职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青黄不接”。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岗双责”落实一手硬、一手软,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镇纪委典型案例通报公开力度不大,纪检监察干部职责泛化,仍然参加非主业事务性工作。
  2.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尚需对标找差。
  3.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征地拆迁中特殊附着物补偿内控制度有待完善,国有资产、集体资源管理有待加强。
  二、整改建议
  (一)着力增强党的领导核心作用。镇党委要不断完善和严格执行党委议事规则,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将基层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落实主体责任。要精准对标五大发展理念,明确发展定位,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发展壮大集体经济,不断提升人民幸福指数,实现区域协调共享发展。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有力落实。
  (二)着力强化党的建设政绩导向。镇党委要严格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强化考核,确保基层党建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担负党建“第一责任”,坚持带头部署、带头研究、带头落实。党委班子成员要将基层党建工作要求落实到分管工作中,加强对蹲点联系村(社区)和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指导和督促。要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三)着力推进从严治党落地见效。镇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树立“不抓不管是失职”的理念。要努力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功能,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要强化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监督,开展专项整治,以零容忍的态度整治基层“微腐败”。要从严管理干部队伍,牢固树立党员干部“旗帜意识”,强化教育培训、考核管理和执纪问责。要不断加强和完善后备干部梯队建设,为新桥镇、新龙国际商务区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储备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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