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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7-10-20 分享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区委第二巡察组于2017年7月8日至8月11日对我镇进行了巡察,并于2017年8月17日反馈了巡察意见。镇党委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紧密结合我镇实际,对反馈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认真分析查找存在问题的原因,研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现将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整改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镇党委深刻认识到本次巡察是对党委工作的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针对反馈意见,坚持把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用最积极的办法、最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各项整改任务。
  一是高度重视,笃定决心。切实履行好镇党委主体责任,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整改落实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进行部署落实。同时要求各村(社区)、事业单位负责人强化整改主责,敢于担当,做好职责范围内的问题整改,把问题整改的成效体现在服务群众、推动工作上。
  二是强化领导,坚定责任。建立了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徐雪春同志任组长,高月锋、俞建君同志任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伟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实施整改“销号制”,确保按时序落实整改成效。
  三是动员部署,迅速行动。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具体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在整改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下设3个专项整改小组,具体负责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3个方面的整改工作。各责任单位针对反馈意见中所提出的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并深入剖析原因,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
  四是出台方案,分工有责。对照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进行逐项梳理,围绕3大类12个方面27个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出台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分工方案和整改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和具体整改措施、完成时间,形成详细的整改路线图,做到反馈意见零遗漏、全覆盖。
  五是健全机制,统筹推进。各整改责任单位细化整改措施,精心组织,分类整改。相关单位和部门在整改中强化联动,相互配合,确保整改不折不扣完成。同时在整改中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通过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漏洞,以整改为抓手,发挥巡察实效,努力实现党内政治生态持久的风清气正。
  二、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经认真对照梳理,将巡察组提出的3大类12个方面27个问题细化分解,并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订了3个方面12项任务40条具体整改措施。在整改中,坚持将整改工作与推动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将整改工作贯穿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取得了良好的整改效果。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
  (1)关于镇党委执行议事规则不严格的问题。一是用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会集体领导作用,提高镇党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出台了《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遵循原则、决策范围、会议制度、文件审批等内容,用制度规范党委议事。二是重执行严格议事范围。按照党委会议事决策规则议事,合理确定议事决策范围,杜绝以党政联席会代替党委会的现象。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等工作必须先经党委会讨论。
  (2)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坚持每年至少2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坚持每月开展2次中心组学习,全年共计开展24次。充分发挥好流动党校、新龙湖学堂、新桥新城公众号等学习载体的积极作用,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提升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能力。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不到位
  (3)关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新发展理念工作不力的问题。一是多措并举完善社会事业配套建设。在新龙花苑安置房中规划改造居家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老有所乐;在后期安置房中规划建设锦海社区服务用房;年底启动24个班级的新龙湖幼儿园建设,明年启动新龙湖第三小学建设,并根据安置小区建设,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同时探索引进民办高端教育资源,提升新桥教育品牌影响力;在新龙国际商务区地块,协助引进9年一贯制教育资源;加快与四院合作的医联体——血透中心建设,加快发展镇卫生院中医科等特色科室建设,实现医疗服务的优质便捷。二是因地制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研究起草《关于提升新桥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在规范性文件的指导下,各村结合实际,整合资源,依托城市边缘发展空间,打造城市后花园;整合闲置土地和资产,发展规模农业企业;打造高标准农田和高效农业,做精做强农业特色品牌等。
  (4)关于推进省委省政府“263”专项行动不彻底的问题。扎实措施,一招不让,确保“263”行动不留死角。继续在沟通商谈的基础上,确保相关遗留养殖场整改到位。完成了戴墅河及马鞍桥村包墅河清淤工程,童子河清淤活水治理工程正在实施中,同时针对畜禽养殖受污河道及各村村庄沟塘排出了清淤计划,后续将逐一实施。
  (5)关于推进新龙国际商务区建设工作不力的问题。强化统筹协调,由党政领导任组长,涉及村(社区)书记任副组长,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重点项目正常开工。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3.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6)关于党建工作责任意识不强的问题。从强化思想认识入手,明确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责任,并将其作为年底述职的必述内容之一。严格执行蹲点联系村(社区)制度,每周不少于2天时间下基层,着重对联系村(社区)进行业务和党建工作指导。
  (7)关于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履职不到位的问题。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充分发挥镇“党建+”品牌的引领作用,指导督促各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基层党建实际情况,树党建特色品牌。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明确“书记责任项目”,用党建工作成效带动基层各项工作和谐发展。
  (8)关于党建工作考评激励作用弱化的问题。进一步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细则,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增加量化指标,并将考核融入日常的工作督促指导中。同时结合年底的综合考核和基层党组织书记述党建和评议情况,对各基层党组织抓党建工作做出合理评价,打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不良现象。
  4.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
  (9)关于专题学习教育等活动浮于表面的问题。从严从实推进专题学习教育。镇党委以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出台《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和《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2017年工作安排》,将“两学一做”逐渐内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并纳入党建考核必查内容之一。
  (10)关于基层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和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扎实有效推进党组织建设。在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根据实际,适时新建常州优尼科教育、常州印刷电子产业研究院等党组织,减少党组织“空白点”,不断扩大党组织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调整完善相关党组织设置。深入开展党组织排查清理,结合新龙国际商务区机构改革,同步调整完善相关事业单位党组织设置,对多个单位党员组成的党组织探索主题活动、交流座谈、党员先锋员等符合实际的活动形式,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开展党内政治生活严肃性
  (11)关于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等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从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入手,严把“七一”、冬训等重要时间节点,书记带头讲党课,充分以远程教育、镇流动党校、党史讲座、党建专题片等党员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学习内容,并以日常督查的方式规范相关记录和台账。
  (12)关于谈心谈话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研究出台《关于建立新桥镇党委谈心谈话制度的规定》,以交流思想、征求意见、提醒帮助为重点,规范领导干部谈心谈话等活动,把批评与自我批评落到实处。
  6.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不到位
  (13)关于“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有待加强的问题。督促“两新组织”按期换届结束;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逐步扩大“两新组织”覆盖面,树立鸿尔达车业、千红制药、天山重工等非公企业党建示范点,并逐步推广其党建工作法。
  (14)关于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增强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持续推进党员教育工作,分批次举办了延安党性教育培训班,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强化村(社区)党员干部服务理念,以“三大一实干”活动为契机,努力多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二是督促党员作用发挥。在经常性的党性教育基础上,有计划地抽调党员干部到畜禽整治、拆迁安置、“263”专项行动、文明城市等一线岗位实践锻炼,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形成党群共谋新桥发展的良好局面。三是锤炼年轻党员干部。有意识地给年轻党员压担子,针对年轻干部、年轻党员,镇党委系统实施了青年精英工程,鼓励年轻党员参与策划、组织、实施相关青年活动,青春加油站、我为新桥发展献一策、“三大一实干”文化惠群众文艺晚会、新桥青年开讲啦、手拉手志愿服务等活动精彩纷呈,截止目前,已累计开展各类主题活动9场次,年轻干部也在活动中获得成长。四是严治党员参赌现象。开展以案说纪警示和提醒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规矩意识,自觉抑制赌博等不良爱好;强化案件查处,对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从重处理,并加大公开曝光力度。
  (15)关于党员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推进支部清理调整。开展镇临时党支部集中分流工作,明确党员工作单位有党支部的必须转入工作单位,能转入户籍地及时转回户籍地,并加强剩余流动党员的管理。目前临时党支部126名党员已分流转出70名,剩余56名党员正积极联系分流。此外,对部分支部党员分散在不同乡镇、街道的,和区内兄弟镇、街道沟通协调,确保党员组织关系跟着本人“走”。二是严格党费收缴管理。开展党费收缴宣传,规范党费的收缴管理,明确各党支部按季度交纳党费至镇党委,对不及时、不足额交纳党费的严格按规定进行处理。
  7.干部队伍建设力度不足
  (16)关于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不够鲜明的问题。探索建立后备干部管理办法。建立了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事业单位后备干部库。推行谈话提醒机制,防患于未然,增强管理的主动性;强化后备考核,实施优胜劣汰,突出管理的动态性;备用结合,激活后备工作机制,调动干部的积极性。推进干部培育,坚持成熟一个提拔一个,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在此管理办法的指导下,今年将对16位助理实施后备考核。
  (17)关于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缺失的问题。着力充实完善人才队伍。树立全局意识,按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序开展了镇合同制工作人员和幼儿园专任教师招聘工作,上半年已引进合同制人员8名,幼儿园教师15名,下半年合同制人员的招聘工作正在进行中,计划招聘引进合同制员工18人。此外,注重内部挖掘培养人才,急缺人才采取聘用、顾问等形式任用。
  (18)关于党务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的问题。指导督促相关应建立支委的党组织配备支委,并报镇党委备案。建立党务工作培训制,确保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党务工作培训班,提升党务工作者专业水平,并逐步提高党务工作者相关待遇。同时,督促基层党组织梳理完善“三会一课”会议记录,严格规范会议记录要求,并责任到人。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8.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9)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强化宣传,党委会、党政联席会常学常议常提,把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监管,确保“一岗双责”认识到位、落实到位。制定《新桥镇党政领导班子党风廉政责任“一岗双责”工作手册》,将“一岗双责”任务分解、内容细化,按季度推进具体工作。同时,对分管部门出现党风廉政建设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
  (20)关于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一是全面摸排违纪党员处理后,部分人员工资待遇和岗位未调整的情况,细致梳理个案情况。对违纪党员涉及的支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支部党员进行通报;对相关免职的干部及时调离原单位,并进行职务调整,其工资福利及年终奖金按现职现岗执行。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问责的相关规定,对不适应现职工作,工作纪律自由散漫,经多次提醒仍不改正,在其他工作人员中造成恶劣影响的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解除了劳动合同,同时在全镇范围内进行警示通报。
  9.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21)关于“三转”不到位的问题。在“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上下功夫,带头纠正“四风”,形成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认真践行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协助镇党委抓好主体责任落实,切实履行纪委监督责任。细致梳理2016年镇党委换届以来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主动退出非主责主业的议事协调机构11个,保留7个,确保抓主责主业的精力投入。
  (22)关于警示教育效果欠佳的问题。一是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严格执行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对处分决定宣布时间及范围进行监督,及时开展以案说纪,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强化案件通报,对今年以来查处的相关党员干部典型违纪案件,采用党员干部大会、书面通报等形式,及时进行通报,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二是发挥案件治本功能。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生的典型违纪案件,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原因,查找漏洞,提出意见建议,参与了《新桥镇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新桥镇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等7项规范性文件的制订,通过建章立制充分发挥案件的治本功能。
  10.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问题
  (23)关于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问题。一是严格制度管理。完善管理制度体系,织密制度笼子,出台了《新桥镇镇级公务卡结算方式改革方案》《关于规范和改进公务接待工作的规定》《新桥镇村集体财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堵塞违规报销漏洞。二是严格预算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的约束力,认真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细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继续按照“零增长”的原则编制“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比上年只减不增。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付结算,通过掌握所有公务卡支付报销的详细消费信息,强化财政动态监控。四是严格监督管理。加大监察审计力度,对党政办、财政分局、农经站等部门的审核监督工作实施再监督,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对监察审计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核实处理。
  11.执行组织纪律不严格
  (24)关于组织纪律执行不到位的问题。通过思想教育、个别谈话、座谈学习等多种形式,强化党员干部四种意识。一是强化党员意识。教育引导党员牢记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第一职责是为党工作,做到忠诚于组织,任何时候都与党同心同德。正确处理好个人与组织的关系,既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服务组织,又拥护组织、维护组织、服务组织。二是强化服从意识。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务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真正做到关键时刻听从指挥,重大方针坚决贯彻,具体规定严格执行,日常生活严守规矩,确保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三是强化底线意识。强化组织纪律“铁”的意识,教育引导并督促党员自觉做遵守纪律的表率,既在8小时内严守纪律,也在8小时外严守纪律,把执行组织纪律贯彻于履职全过程,真正做到不踩“黄线”,不越“红线”。四是强化大局意识。自觉维护组织纪律的权威性,强化党员干部讲政治的理念,帮助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镇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新桥的新城建设上来。
  12.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政风险较大
  (25)关于征地拆迁中特殊附着物补偿内控制度缺失的问题。完善《新桥镇重大项目推进暂行实施办法》,完善审核审批程序,明确投资方、重大项目推进办公室、评估单位、审计单位、涉及村(社区)、常州市新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等的职能和作用。同时公开工作流程、风险点、防控措施及责任主体,公平、公正地推进特殊附着物补偿。建立《常州市新郭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管理办法》,规范公司管理,特别是对员工、物品、项目工程、苗木移植、资产、财务等的管理作出明确的规定。
  (26)关于国有资产、集体资源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在国有资产管理领域,起草制订国有及控股公司管理制度,加强国有及控股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堵住资产管理漏洞;二是在集体资源管理领域,规范农村产权交易行为,从今年7月起,将村集体的资产、资源全部进入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盘活农村资源,优化农村资源配置,保障农民利益。
  (27)关于工程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修改完善《新桥镇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新桥镇零星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招投标办法。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的前期管理,严把招标文件备案关。加强投标代理人资格审查,建立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黑名单制度,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现场管理,明确建设工程廉政责任、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等,确保工程招投标和建设有序规范进行。
  三、坚持常态长效,继续深化和巩固整改工作成果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实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新桥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巡察组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巩固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成果,为加快推进新桥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凝聚正能量。
  一是坚持紧盯不放,确保反馈意见件件到位。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持续推进整改。对已经整改的和基本整改到位的具体问题,认真跟踪问效,防止出现反弹;对需要不断深化的突出问题,发扬钉钉子精神,持续用力,不达目的不收兵;对需要举一反三、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坚持挂账不销账,确保久久为功、善作善成。所有党政领导必须亲自挂帅,研究、协调、督办整改,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两个责任”落实到位。严格落实镇党委主体责任,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党建工作考核力度,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严格落实纪委监督责任,强化担当精神,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从严教育管理,加强党员干部“8小时外”的监管,深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继续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针对区委巡察组提出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按照“边整改、边总结”的原则,总结整改过程中的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举一反三,研究治本之策。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制定完善,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加快建立起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防止整改问题反弹回潮。
  四是着力成果运用,以整改促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坚持把巡察整改落实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相结合,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把巡察整改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以整改工作成效促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和谐发展。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时代新要求,围绕镇党代会提出的“打好两场战役,推进三大工程,实现五大发展目标”的蓝图,以问题整改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砥砺奋进,真抓实干,切实推进新桥现代化新城建设。


                                                                                                                            中共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委员会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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