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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主体责任 打造“规范罗溪”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7-10-13 分享 
  抓党风廉政建设要主动从“领导责任”向“主体责任”转变,既做到守土有责,更做到守土尽责。
  突出“三个重点”。自觉换脑,镇党委要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心骨”,“一把手”要成为“领头雁”,做到自觉警醒、自觉充实;落实清单,对照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严格兑现,镇党委做到“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镇纪委能够“下狠手”。
  强化“三大举措”。链条式传导,“一把手”主动约谈班子成员、村(社区)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项目化运作,以“三大一实干”活动为契机,出台项目化、清单式的整改推进措施;零容忍态度,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问题突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不仅通报曝光,更突出问责重点,传递和释放追错问责的信号。
  实现“三大保障”。机制保障,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镇党委全力配合支持纪委“三转”工作;制度保障,完善出台工程招投标、村级财务、公务接待等文件,健全廉政约谈、主体责任述职和评议等制度;作风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身净,做人才有底气,监督别人才无畏惧,“规范罗溪”才会真正落地、生根。(作者系空港产业园党工委书记,罗溪镇党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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