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巡察监督监督曝光在线举报廉政教育通知公告

落实主体责任 打造“规范罗溪”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7-10-13 分享 
  抓党风廉政建设要主动从“领导责任”向“主体责任”转变,既做到守土有责,更做到守土尽责。
  突出“三个重点”。自觉换脑,镇党委要成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心骨”,“一把手”要成为“领头雁”,做到自觉警醒、自觉充实;落实清单,对照责任清单,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严格兑现,镇党委做到“不松手”、主要领导“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镇纪委能够“下狠手”。
  强化“三大举措”。链条式传导,“一把手”主动约谈班子成员、村(社区)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项目化运作,以“三大一实干”活动为契机,出台项目化、清单式的整改推进措施;零容忍态度,加大“一案双查”力度,对问题突出的违法违纪案件,不仅通报曝光,更突出问责重点,传递和释放追错问责的信号。
  实现“三大保障”。机制保障,镇纪委书记专职专用,镇党委全力配合支持纪委“三转”工作;制度保障,完善出台工程招投标、村级财务、公务接待等文件,健全廉政约谈、主体责任述职和评议等制度;作风保障,“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自身净,做人才有底气,监督别人才无畏惧,“规范罗溪”才会真正落地、生根。(作者系空港产业园党工委书记,罗溪镇党委书记)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