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9月1日至9月3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人社局)开展巡察,并延伸巡察区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中心。巡察期间,巡察组按照巡察工作方案,在人社局的积极配合下,召开巡察沟通见面会、动员会;听取2014年以来人社局党组工作情况、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情况专题汇报;对人社局党组及领导班子成员有关情况进行民意调查,收取问卷41份;开展个别谈话50人次;列席局长办公会2次;深入了解有关问题,收集相关情况说明材料6份,现场调研8家单位;查阅人社局党组会议记录、局长办公会议记录、理论中心组学习记录、财务账册等各类资料500余份;收到群众来信2件。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领导弱化方面
1.党组总揽全局的认识不足。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够严格,存在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决策的现象;党组会议记录不规范、不全面,未显示对会议议题的讨论决策过程。
2.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落实区委人才引领强化工程部分举措不到位,人才招引培育工作重政策、轻实效,人力资源培训工作重指标、轻质量;社区治理未能统筹谋划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未有合理规划;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不大。
3.惠民政策宣传不到位。区委区政府的相关惠民、惠企政策的系统、有效、新颖的宣传途径和举措不多,政策受众群体的知晓度不高、获得感不强。
(二)党的建设缺失方面
1.对“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认识不够深入。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识不足,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现象。
2.党的思想政治建设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有力,未按要求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专题学习教育台账不全,党组成员结合形势任务要求和具体工作的针对性学习较少;“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够到位,组织生活不够正常;谈心谈话制度落实不到位,班子成员与党员干部业务交流比较多,思想交流少。
3.基层党组织建设不扎实。党务干部对基本党务工作不了解,部分支部书记“第一责任”履职不到位;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推进力度不足,未制定推进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和党建工作的具体方案。
(三)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方面
1.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部署轻督查;抓早抓小监督机制不够健全,对一些苗头性问题未能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2.作风效能建设不扎实。“三大一实干”活动实效性不强,交办答复件有失精准;窗口服务评价机制缺失,窗口工作人员服务多次被投诉。
3.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存在违规使用、划拨精准度不高、内控机制不健全、台账管理不齐全等现象。
4.规章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资产产权不清晰、管理不到位,存在未进行产权登记、未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现象;下属事业单位存在事企界限不够清晰等问题;下属国企依法治企意识不强。
二、整改建议
(一)切实加强党组政治领导责任。局党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党组议事规则,做到会议议题清单化、决策过程科学化、会议记录规范化,提高党组决策的整体效率。要站位全局谋划全域,不断提高工作标准,统筹推进局各项工作。要加强民生政策的有效宣介,提高政策的普及率和知晓率。要进一步推进产业紧缺型人才招引培育、劳动人事制度创新改革、城乡社区治理水平全面提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切实扛起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局党组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的政绩”的意识,认真落实党建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专题研究,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党支部要担负好直接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的职责,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促进党课教育、党日活动正常化、规范化,要加强对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全面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不断增强党员旗帜意识。要加强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要层层传导党建工作的责任和压力,推动下属支部书记全面履职尽责。
(三)切实强化管党治党责任担当。局党组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对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项一项对标,一项一项落实。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资产长效监管、窗口服务评价机制,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强化专项资金监管,理顺机构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