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对常州市新北区开展为期2个月的巡视工作。7月31日上午,巡视工作动员会召开,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组组长、省委巡视办副主任赵长林作动员讲话,常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蔡骏就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常州市委常委、高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北区委书记周斌作表态发言,高新区管委会主任、新北区区长陈正春主持会议。
省委第四巡视组全体人员,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新北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全体领导;区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区纪委常委、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主席、政协工委主任;各街道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人大工委主任、政协工委主任;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公司主要负责人;区人大各工作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区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2014年以来退休的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常州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列席会议。
赵长林指出,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要求,把巡视工作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利器。7月3日,省委李强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巡视工作,要求深入学习新修改的《条例》,以更高的站位、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抓好巡视工作。7月19日,十三届省委第二轮巡视工作动员部署会召开,传达李强书记有关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蒋卓庆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视。大家要站在全局和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开展政治巡视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工作的政治自觉。
赵长林强调,县(区)一级在国家治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重要位置,县(区)一级党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加强对县(区)的巡视,对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作用。巡视中,将紧紧围绕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方面,紧密结合新北区的实际,深入查找存在的问题。主要通过个别谈话,受理来信、来电、来访,听取汇报、列席会议,抽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询问有关知情人、“下沉一级”了解情况,调阅、复制文件资料等方式开展工作。同时,还将采取省市(省区)巡视巡察联动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开展巡视巡察。按照省委要求,巡视期间,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将派出专项检查组分别就选人用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蔡骏就新北区配合做好巡视工作提出要求。他指出,新北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这次巡视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自觉接受巡视监督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真正使接受巡视的过程成为寻找差距、改进工作的过程,成为加强党性锻炼、提高自我修养的过程,成为健全监督机制、提高执政能力的过程。要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主人翁态度,高度重视、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好这次巡视工作。对巡视工作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差距、薄弱环节以及意见批评,要主动认领、全盘接受,深入细致地剖析,积极有效地整改,使这次巡视工作取得省委满意、地方满意、群众满意的预期效果。
周斌作表态发言。他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深化政治巡视的要求,坚决支持配合巡视组开展巡视工作,坚决不折不扣把巡视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一是强化政治意识,坚决贯彻省委巡视部署。把接受省委巡视作为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机会,作为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机会,作为凝聚发展动力的重要机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的工作部署上来,增强接受巡视监督、支持巡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坚决服从省委巡视组的安排。二是强化服务意识,坚决做好巡视工作保障。全区上下要高度重视,妥善安排,做好服务,确保巡视工作顺利进行。三是强化责任意识,坚决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要虚心接受、认真对待省委巡视组指出的问题、提出的要求,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四是强化大局意识,把握巡视推动发展机遇。自觉把接受巡视与落实“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结合起来,与推进“两聚一高”新实践、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结合起来,与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结合起来,与区委“三提四优三强化”十大工程结合起来,进一步提振全区上下干事创业的精气神,以实际行动确保巡视工作取得预期成效。
巡视期间(2017年7月31日-9月28日),巡视组设专门值班电话0519-85126601,接听时间为:早8时至晚8时。接收短信手机号码为:15366181106。电子信箱为:dsxsz2006@126.com。邮政信箱为:常州市172号专用信箱,邮政编码:213002。同时,在新北区河海东路88号和衡山路6-6号设置联系信箱。
根据省委要求和巡视工作职责,巡视组主要受理反映区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问题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视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移交被巡视地区或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