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责联审”,是指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部门职能分工,由组织部门会同纪检监察、编制、审计等部门,同步联动对区党政机关工作部门正职、镇(街道)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的选人用人责任审查、廉政责任审评、机构编制责任审核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2015年起,我区正式成立“四责联审”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常州高新区(新北区)党政领导干部“四责联审”办法(试行)》,在全区范围全面开展“四责联审”增效工作,进一步扩大“四责联审”范围,该创新举措进一步整合了监督资源,督促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权力,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