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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提名考察及免职相关环节工作流程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6-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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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的精神,结合该区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基层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工作,把握重点环节选优配强干部队伍。
一是制定换届制度依据。制定《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区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和《区属企业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明确提名人选应当具备的任用条件和资格、区纪委会同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掌握备用人选、基层纪委书记人选交流任职以及有关工作程序等要求。
二是率先明确工作流程。新北区结合基层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在全市率先出台相应的配套制度《新北区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和免职相关环节工作流程》。对区纪委会同有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提名人选;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就提名人选听取意见;区纪委会同有关组织人事部门对人选进行考察等重要环节作进一步细化。
三是严格规范免职环节。明确对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的免职需提前与区纪委沟通;非到龄免职的,说明免职原因、下一步安排意向等要求。区纪委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组组长、副组长,区委管理企业的纪委书记、副书记的免职参照执行。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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