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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高新集团纪委:科技金融中心建设全程廉政监督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6-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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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常高新集团负责出资和承建的常州科技金融中心(现更名为高新广场)概算总投资8亿元,总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是北部新城的标志性建筑和龙头项目,区重点工程项目,目前该大楼已经顺利封顶。为实现“大楼顺利建起来,没有人员倒下去”的目标,集团纪委将其建设过程监督列为2016年执纪监督重点项目,全程关注,聚力监督。一年以来,项目实施正常,没有发现廉洁方面的明显问题。
一、强化教育提醒
毫不放松地抓好甲方项目管理人员、乙方承建单位人员、丙方监理单位相关人员的廉洁教育工作。集团纪委负责人向项目分管领导提出“把廉洁放在第一高度,贯穿项目管理全过程”的要求。在每周召开的工程例会或监理例会上,集团分管领导或项目负责人经常强调廉洁问题。遇有新的安装施工方进场都专门与其负责人强调廉洁事项。施工现场廉洁要求公开张贴。管理方在节假日运用手机发送廉政短信,经常提醒管理人员。通过系列举措,使相关人员对廉洁问题逐步入耳、入心、入脑,营造了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针对不精通法律法规和有关专业引起的电梯招标操作层面的一些问题,集团主要领导严肃约谈了项目负责人。同时集团法务部整理了涉及招投标的40余件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公布在OA平台,供集团相关员工学习,提升集团招标行为的规范化水平。
二、严格落实责任
集团纪委明确对项目廉政监督负总责,项目负责人与集团签订廉政责任书,代建单位在协议中承诺廉政责任,各参建单位在建设协议中都明确廉政责任,所有的投标单位在中标协议中都签订廉政条款,形成了自上而下、逐级传导的廉政责任体系。
对本单位的项目管理人员,明确与考核、绩效挂钩,明确发生不廉洁情况的,视情况轻重给予组织处理,直至开除或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该项目建设、投标、监理的公司,在合同金额中设立廉洁履约保证金,明确发生不廉洁事件的,扣除相应的保证金。通过系列举措,使项目相关各方的廉洁责任得到明确和落地。
三、持续紧盯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
一是毫不放松地抓好对工程招投标、采购的监督检查。从招标代理单位选取、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到与中标单位的合同签订,都由审计监察部参与或备案,做到全过程监督。从建材、设备选样、定样到确认项目使用的实物,都坚持集体决策,不搞个人说了算。集团领导以身作则,没有出现非分管领导干预招投标、物资采购的情况。一位老领导拟介绍确定品牌目录外的电缆生意进场,从集团负责人到项目负责人都耐心陈述规定制度,没有开口子。
二是严密规范资金拨付程序。紧紧围绕资金支付各节点,研究分析潜在风险,有针对性的在OA系统中设置严格的流程,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经过严格的跟踪审计后,逐级审批。通过流程约束、制度保障,实现对资金的合理使用的过程监督、防范。
三是严格规范有关变更手续。严格按照区建设项目变更的要求进行把控,尽量减少变更,确需变更的,规范变更程序,由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审计单位、管理方进行五方会审,并有逐级审批,保证方案合理、成本可控。工程先后涉及大小变更20余项,都严格按程序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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