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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社会事业局:全面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6-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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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区教育行风建设,规范学校办学和教师从教行为,转变工作作风,净化育人环境,推动教育工作和谐发展,根据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常州市教育局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意见》,我局进行了具体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加强对区教育行风建设的领导,我局成立了教育行风建设领导小组,并明确了责任分工清单。教育行风建设由局监察审计室牵头负责,各相关处室共同参与,纪工委、监察审计室主要负责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具体的教育行风日常业务监管由相应的责任处室负责。要求各责任处室要制定工作计划,切实加强教育行风建设。
同时要求各校要进一步提高对教育行风建设工作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必须把教育行风建设与完成本年度教育中心工作任务、推动教育发展结合起来。要把教育行风建设作为学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建立健全分级责任制,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抓,层层抓落实,扎实推动教育行风建设的不断深入。
二、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与意识
要求各校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发动教职员工参与教育行风建设;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法制纪律教育,筑牢抵御不正之风的思想道德防线,通过扎实的工作,使广大干部教师在教育行风建设中被触动、受教育、强素质,自觉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三、紧密联系实际,增强建设成效
要求各校要紧紧围绕本校发展的中心工作,通过教育行风建设提高素质、规范行为、健全制度、完善机制。要努力做到“四个结合”,一是与提高教师素质相结合。深入持久加强师德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引导教师把师德要求内化为主观的价值追求,自觉践行好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二是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相结合。杜绝各种乱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示范区的成果,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三是与深化校务公开,加强学校民主建设相结合。实施校务公开,强化学校的民主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四是与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相结合。深化现代学校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学校章程,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学校管理制度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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