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要闻信息公开工作动态巡察监督监督曝光在线举报廉政教育通知公告

孟河镇做好2015年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事项上报工作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5-04-29 分享 

  为确保今年“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设工作得到贯彻落实,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常新委〔2008〕75号)和《关于印发<高新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设成效评估办法>的通知》(常开委办[2010]17号)文件精神,孟河镇采取四项措施落实2015年度“三重一大”事项上报工作。

  一是会前做好通知。对于上会讨论决策的事项,事先告知会议参加对象,有预案的先将书面草案提前发放,让与会者事先了解相关情况,使其思想上有一个酝酿过程,会上发表成熟意见。

  二是会中集中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由镇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会上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深入广泛讨论,最后镇主要领导归纳集中,形成班子集体决策的意见。

  三是会后贯彻执行。作出“三重一大”决策后,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实施,明确责任人和责任部门。

  四是形成书面材料,上报镇党委政府审核备案。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