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新桥镇率先制定出台《关于实行工作人员问责的暂行规定》,这是新桥镇2015年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首部曲,是该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的重要举措。
该规定共分七章二十二条,从问责形式、问责方式、问责程序、问责纪律、问责运用等方面详细的规范了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明确问责处理办法,并将问责结果与工作人员的考核挂钩,为全镇的作风效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近年来,新桥镇纪委不断探索完善督查问责机制,切实解决“督”没权威、“查”无手段问题,做到党委、政府重点工作部署到哪里,督查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新的一年里,新桥镇纪委将依据《问责办法》,不断加强对全镇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从思想上切实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振精气神,提高工作效能,为现代化新城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