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临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持续净化节日风气,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罗溪镇纪委下发通知,严令禁止节日期间出现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单位、各村(社区)党总支(支部)要坚守责任担当,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加强研究部署,做到早打招呼、早提醒。强化教育管理,督促党员干部自觉抵制低俗奢靡之风,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坚持以上率下,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严禁违规公款吃喝,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严禁各级党员干部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通知》强调,镇纪委将结合“两节”特点,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开展明察暗访,抓早抓小,严格执纪,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