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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镇温寺村:“阳光村务” 加强民主监管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5-12-28 分享 
  罗溪镇温寺村严格科学管理村级财务,增强财务的透明度,改善了村组两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村级事务管理不规范等普遍性问题。
  一是定期党务、财务公开。坚持一季度公开一次村组财务,重点在党务公开上对涉及村组重大事项,阶段性重点工作,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政策性答复,低保、合疗等阶段性惠农政策,村情动态等方面进行全面公开,让群众及时了解到各项信息。
  二是定期更换公开栏,确保村民村务知情权。村委安排专人具体负责,村监委会主任监督,第一时间更换公开低保、大病救助、财务收支、村组资产处理、项目发包等重大事项,在人群集中处、交通要道设立组务公开栏,做到村民关注的问题及时公开,尤其是村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列清细则,明明白白地公开,增强村组事务财务的透明度,给群众一本“明白账”。
  三是强化村监委会职能,确保村民参与村务管理。充分发挥村监委会广泛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根据镇党委、政府的要求,该村在重大决策上充分征求村监委会的意见,将村监委会作为组财村管阳光村务的有效监督平台,使组财村管、阳光村务工作开展得更加完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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