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年春节,微信红包引爆网络,成为亲人朋友之间一种全新的娱乐和拜年方式。微信红包作为一种新型的传播方式,有时一对多,有时一对一,而以微信红包作为交易渠道的新型贪腐形式也悄然而生,且存在发现难、认定难、取证难等问题。
单个红包最大金额限定为200元,但积少成多,金额未必不可观。行贿者可以通过这一隐秘渠道,化整为零地达到行贿目的。早在去年9月,中纪委就已将“利用电子商务提供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列入“反四风”查处范围。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收受管理对象、服务对象、私营企业主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个人微信红包,是一种变相的收礼或者受贿行为。
作为广大基层公职人员,必须引起警惕与思考,防微杜渐,拒绝以“微信红包”为代表的“微腐败”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