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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四责联审” 健全监督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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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试点"四责联审" 落实"两个责任"有了"体检单"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5-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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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律负监督责任。而如何加强反腐败的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全国各地都在积极探索。2014年以来,我市新北区创新开展“四责联审”试点工作,落实“两个责任”有了新的“体检单”。
据了解,新北区原先实行的是三责联审,也就是对领导干部选人用人责任审查、机构编制责任审核、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简单来说,就是对领导干部用人、用编、用钱的情况进行审查。但三责联审偏重于查出已经出现的问题,对如何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防范问题的出现,却显得有些体现不足。2014年,新北区在三责联审的基础上,增设了廉政建设责任审评环节。
新北区社会事业局,主要负责全区的教育、卫生、计生工作,在老百姓眼里,这可是一个“权高位重”、“油水十足”的部门。在成为新北区“四责联审”试点工作第一个“吃螃蟹”的单位后,局领导立即感受到了沉甸甸的压力,他们首先自查“摸家底”,对全区13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的监察审计,发现了退费不规范、固定资产登记登记不到位等八个方面的问题。
在廉政责任审评之后,新北区社会事业局针对存在的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立即加强监督执纪力量,成立监察审计室,配优配强监督资源,共查处2起违规行为,健全业务、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3项长效机制,对2名院长进行了诫勉谈话。
在实际工作中,纪委、审计等联审部门坚持同步联动与各司其职相结合,有效整合现有资源,同步进点、分工协作、联运实施,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内容特性和环节特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构建了“四位一体”的工作协调机制。
2015年,在对区农业局主要负责人进行“四责联审”时,区审计局发现了一张在通讯公司购买手机的票据。票据显示2013年10月份,农业局花两万多块钱买了10部手机。由于时间过去比较久了,当时的经手人也调离了原岗位,情况一时有些弄不清楚。纪委工作人员通过查阅“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记录本、工作台账资料等,终于查清了事实经过。原来,在2013年,省农委系统要求开通便民服务热线,新北区农业局于是为选定的十位专家配置了手机,以方便老百姓随时进行咨询。
在加强创新的同时,“四责联审”还坚持与时俱进,将《江苏省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三十条行为规范》等最新的上级精神与具体工作有机结合,更加突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核心实质,加大联审成果运用的力度,不断将党风廉政建设引向深入。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各级党组织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但两个责任如何在基层加以落实,对深化反腐倡廉建设显得尤为重要。各级党委、纪委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只有同心协力,把权力晒在阳光下、关进笼子里,才能遏制腐败,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进展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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