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常州市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创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镇监察审计室参与推进我镇梅林村省级美丽乡村样板村建设推进会,主要肩负对涉及约2000万资金使用的监管和工程项目的审计任务。
镇监察审计室就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关键环节提出审计要求,就隐蔽工程签证流程作出详细说明。在规范财务支出方面与经管站、梅林村实施对接,并要求样板村建设的各项支出建立独立的备查账记录。镇监察审计室通过把工作做在前,大大提高审计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顺利推进梅林美丽乡村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