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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江镇:贯彻执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4-12-02 分享 

  为进一步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切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镇纪委根据《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要求,认真传达学习,积极组织贯彻落实:

  一、完善制度建设,健全监督体系。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前按要求及时上报拟定操办事宜、时间、地点、邀请人数等信息,承诺遵守相关纪律和接受监督,加强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接收群众监督。目前,镇纪委已收到3例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报告表。

  二、加强责任追究力度。全体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规定,对不按规定进行的,责令其说明原因,并视情节处理。对拒不报告、弄虚作假、欺骗组织、借机敛财,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镇纪委将继续加强对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管理,加强引导和监督,确保婚丧喜庆事宜科学文明、规范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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