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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三查三治”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

来源:纪委发布时间:2014-09-16 分享 

  今年以来,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察局)按照“三查三治”要求,紧紧围绕干部和机构编制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着力提升干部和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

  一是严密自查,治理普遍问题。全区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关于开展行政机关、事业单位超编、超职数配备和在编不在岗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督查各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起底摸排、梳理核查、及时纠正。各单位在向领导小组上报自查自纠情况的同时,同步报区纪委(监察局),由区纪委(监察局)进行再监督、再检查。二是严格督查,治理突出问题。区纪委(监察局)联合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区财政局,采用查机构编制文件、查考勤台账、查工资关系、查工作现场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一超、两不、两兼”,领导职数和人员编制,超编制进人、在编不在岗,虚报冒领空饷等四大类突出问题的督查力度,切实做到机构清、编制清、领导职数清、实有配备人员清,具体机构设置与按规定审批的机构相对应,实有配备人员与批准的编制和职数相对应。三是严肃复查,治理责任问题。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回头看”,对督查中发现的疑难问题进行复查,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严肃查处存在的违纪违纪行为,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针对管理漏洞,组织开展建章立制工作,着力构建起科学管用、切实可行的长效管理机制,确保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在规范有序的轨道上运行。目前,全区正紧盯“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目标,全面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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