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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溪镇纪委推进五项措施加强纪检信访工作
来源:纪委
发布时间:2014-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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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罗溪镇纪委通过推进五项措施加强纪检信访工作,营造全镇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一是加强办案组织领导。镇纪委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坚持阅批重要信访件、主持案件线索排查会,实施坚强有力领导。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监察助理、监察审计室从不同角度主管或分管案件管理、案件初核、案件审理、案件调查等工作,有力推动查办案件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发挥案件线索来源主渠道作用。坚持集体研究信访件制度,主要领导亲自负责,坚持和完善案件线索“日收集、月排查、季分析”和重要线索“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分层督办”等制度。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对外主动和纪检部门、公检部门、政法部门沟通,筛选重要案件线索,对内建立纪检监察办案网络,探索形成领导、保障、推动、制度、执行、创新“六位一体”的协调机制。
三是不断加大主动出击力度。在执法监察、效能监察、专项治理等工作中不断挖掘案件线索,拓宽案源渠道,牢固树立“查办案件是天职、有案不查是失职”的责任意识,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主动上报案件线索,对涉纪涉法的党员、行政监察对象及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四是定期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加大对互联网和新闻媒体曝光的焦点、热点问题,加大对党员违法违纪案件线索的排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立案查处,提高成案率和查处率,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诫勉、函询、教育,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五是加强办案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和管理,坚持每周六的学习制度,积极参加各项纪检监察学习班,主动和上级部门、公检部门、政法部门沟通交流,借鉴工作经验,丰富办案手段,提高突破复杂案件的能力,促进办案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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