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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纪委五个精细化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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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纪委实施办案精细化管理,严格把关查办案件的各个环节,确保查办案件工作质效并提。一是线索研判精细化。相继出台《案件研判实施办法》、《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区纪委主要领导亲自抓案件线索管理工作,定期召集分管领导和相关职能室负责人,对案件线索进行分析评估,根据案件线索的时限要求、线索来源、可查性和价值大小等因素,将案件线索分为拟立案、初步核实、暂存、留存、了结等五类,进行分类处置。二是初查初核精细化。对判定需进行初核的线索,逐一拟定翔实的初核方案,经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按步实施,综合采用多种调查方式,努力收集充足的证据材料,为案件检查奠定坚实的基础。三是案件检查精细化。在案件检查过程中,由区纪委分管常委全程跟踪负责,明确调查方向、人员分工和方式方法,扎实做好谈话、外调、取证及安全管理等各环节工作,切实做到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四是成果运用精细化。每一案件调查结束后,及时梳理排查案件发生的原因,并督促涉案单位自查自纠,重点对制度漏洞及时查漏补缺,切实加强源头治理。五是业务培训精细化。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分类分层次进行业务培训,理论、实务各有侧重,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素质能力。在全区纪检监察系统中精心选派骨干人员参与案件检查工作,做好以案带训。积极参与上级纪委的案件查办,深度积累查办案件工作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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