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转变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区全体人员的工作作风,提高服务发展、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效率和水平,为街道加快实现“三个转型”提供保障,三井街道根据常井工委[2014]20号、21号文件精神,制定出台了《2014年三井街道作风建设考核办法》(常井工委[2014]22号)。
《考核办法》以“百分制”形式,分别从工作纪律、服务效能、廉洁自律、其他项目等四个方面进行考核,由街道机关作风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通过采取单位自评、明察暗访、整改督查、投诉处理、年终检查等方式进行。
《考核办法》强调考核结果的运用,指出将与单位和个人年终评先评优挂钩,对年度作风建设考核排名列最后一位的社区和机关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考核位列最后一位的,单位负责人作轮岗交流处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