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新年伊始,区城建局通过制定实施《关于开展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建立和规范服务对象跟踪回访制度,密切联系群众,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和阳光政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升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城建系统的社会满意度,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一、全程跟踪。在跟踪回访中,一是过程全面。跟踪回访坚持从受理服务对象办理事项(咨询、办事和投诉)起,到解决问题止、全过程的跟踪监督。二是对象广泛。跟踪回访对象包括各单位(部门)工作人员在履职、办事过程中发生直接联系的自然人、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党政机关等。三是形式多样。回访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采取电话询问、实地走访、手机短信、电子邮件、问卷调查和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回访,了解相关情况,并填写《事项回访登记表》,按照行政执法、行政许可、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四种不同类别进行汇总。
二、全心回访。跟踪回访从资料报送、范围确定、分析汇报、归档备查四个程序做到科学化、规范化、痕迹化管理。在回访中把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和举报投诉作为重点回访事项。根据不同对象,明确回访侧重点:(1)咨询服务类以服务品质、群众满意度为侧重点;(2)行政许可类以程序规范、工作效能为侧重点;(3)行政执法类以执法规范、廉洁自律为侧重点;(4)举报投诉类以工作作风、宣传教育为侧重点。在回访中全面掌握了解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服务态度及作风情况;行政执法及办事程序的规范性、合理性情况;办理过程、结果的满意度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回访直接面对群众,不走过场,满意不满意,群众说了算,在跟踪回访中加强监督检查,严肃工作纪律。
三、全员参与。城建局成立跟踪回访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工委委员为成员,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局跟踪回访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部门)跟踪回访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建立健全激励和问责机制,把群众的满意度作为评先评优、干部选拔的重要依据。各企事业单位也建立相应机构,具体负责本单位跟踪回访工作,责任到人,确保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