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积极贯彻落实市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精神,立足高新区实际,从五个方面全面推进全区纪检监察工作,以改革创新精神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一)把握形势明目标,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完善领导体制,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两落实”工作,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创新工作机制,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强化制度保障,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配套制度,制定符合高新区实际的实施细则,落实“预防腐败提升工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操作流程,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
(二)严明党纪护权威,切实保障发展大局。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做到“四个服从”。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8585”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突破,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三)改进作风抓长效,着力解决“四风”问题。深入开展“真抓实干优作风,改革创新争一流”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实施“重大项目突破保障”、“为民务实清廉正风”、“立体联动督查问效”三大行动,建立健全机关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贯彻落实“约法三章”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的意见,巩固“三清一退”活动成果,认真执行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查变相旅游。认真落实省市区委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完善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加大惩戒问责力度。
(四)惩治腐败零容忍,坚决遏制多发势头。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征地动迁、房产开发、教育、卫生、社保等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格执行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强化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并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办案纪律。按照“三审一评”工作要求,开展“案件审理质效提升工程”制度规范年活动,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剖析,开展案后警示教育活动,推动惩戒成果向预防机制转化。
(五)健全机制强监督,科学预防治理腐败。加强对关键岗位干部特别是单位或部门“一把手”的监督,建立健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区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加强《廉政准则》、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等制度规定的贯彻落实,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加大问责力度。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深化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发挥村(居)务监督组织作用,抓好“村居廉线”长效工程,巩固深化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干部勤廉教育,发挥“三支队伍”作用,深入开展“九廉”活动,整合“新北勤廉在线”、“村居廉线”等网络资源,提升廉政教育信息化水平。
(六)聚焦主业促“三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落实“三转”要求,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和流程。狠抓素质提升,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深化岗位练兵,提高执纪监督水平。带头改进作风,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切实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意识,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