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页
|
要闻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巡察监督
|
监督曝光
|
在线举报
|
廉政教育
|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
要闻
>>
本地要闻
>> 内容
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认真学习中央禁令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2-12
分享
2013年以来,从《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院管理的规定》到中纪委三次全会公报“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中央已经累计出台15条相关规定。春江镇纪委以《江畔廉语》杂志为平台,收集整理了其中的12条规定,编印了《江畔廉语》2014年第一期《二零一三年度中央禁令选编》,并分发到了全体镇干部、各局、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手中,号召大家能认真学习。特别是要求各单位行风监督员进行深入学习,确保及时传达中央相关精神,在春节以及新的一年里大家能认真贯彻执行,提高自身要求,规范一言一行,注重队伍形象。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