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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要点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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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省市纪委和区委全会部署,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聚焦中心任务,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惩防体系,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严明党的纪律,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区作风建设新规定、新要求,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加大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强化监督管理教育,更加科学有效预防腐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坚定不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为加快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和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提供坚强有力保障。一、把握形势明目标,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 1.完善领导体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健全完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认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三化九责两落实”工作。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党的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各自工作,人大、政府、政协和法院、检察院的党组织都要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要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单位和部门,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改革和完善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更加充分地体现党的领导作用和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败工作强大合力。 2.创新工作机制。按照改革党的纪律检查体制的要求,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建立健全报告工作、定期述职、约谈汇报等制度。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各级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副书记(纪检组副组长)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积极推进党委部门纪检机构设置工作,加强和改进对单位、部门纪(工)委、纪检组和监察室的设置与管理,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3.强化制度保障。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体系。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配套制度,制定符合高新区实际的实施细则,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把具体任务落实到相关职能部门,做到目标、时限、责任三明确。落实“预防腐败提升工程”,针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操作流程,以“制度+科技”的方法压缩自由裁量权,堵塞“权力寻租”的空间缝隙。督促和配合有关部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进社会领域防治腐败工作,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作用,提高制度的适应性和执行力,要让制度“带电运行”,避免成为“纸老虎”、“稻草人”。二、严明党纪护权威,切实保障发展大局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维护党的权威。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严明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增强广大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决反对和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2.严明组织纪律,克服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现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的责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现象。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的意识、组织意识,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等组织制度,切实按照党章规定,做到“四个服从”。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正确履行职责,坚决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让党的纪律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3.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全面落实关于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认真贯彻上级和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围绕“8585”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突破,加强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围绕工程建设、征地动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强化执纪问责,不断增强发展环境的对内凝聚力、对外吸引力。依纪依法旗帜鲜明地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撑腰壮胆,以正确、鲜明的执纪导向,弘扬正能量,营造好氛围。三、改进作风抓长效,着力解决“四风”问题 1.机关作风常抓常新。深入开展“真抓实干优作风,改革创新争一流”机关作风建设主题活动,大力实施“重大项目突破保障”、“为民务实清廉正风”、“立体联动督查问效”三大行动。继续发扬“钉钉子”精神,划定纪律“红线”,落实作风建设规定“硬杠杠”,不断巩固和扩大作风建设成果。严肃处理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逛淘宝网等行为。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定期接访下访、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等制度。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厉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作风,坚决纠正基层党员干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 2.规定执行掷地有声。认真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健全严格的财务预算、核准和审计制度,着力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和楼堂馆所建设,严禁用公款互相宴请、赠送节礼、违规消费。规范并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各项规定,严肃查处“会所中的歪风”、变相公款旅游等问题。严格控制创建达标检查评比表彰活动,规范报刊征订秩序,减轻基层负担。 3.监督查处绝不手软。认真落实省、市、区委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办法,完善党委、政府和纪委联动大督查机制,继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扭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和市区实施意见精神不放,紧扣重要时间节点,把握关键环节,逐个突破具体问题,防止不正之风反弹。加大惩戒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作风建设违规行为处理办法,对违反规定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查处的典型案件予以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惩治腐败零容忍,坚决遏制多发势头 1.案件查办加大力度。坚持对腐败现象“零容忍”,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工程建设、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和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规范并严格执行党内审查审批程序。加强群众信访举报受理工作,加大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执行力度,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干部的问题线索。积极探索案件主办人制度,强化岗位练兵,充实培养办案力量,提高办案质量。依托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健全案件查办联席会议制度。 2.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面掌握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对反映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批评教育,对小问题要早发现、早处置,及时谈话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错,避免小案拖成大案。对反映失实的及时澄清,对诬告陷害的追究责任,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坚持并完善案件报告制度,加强典型案件通报剖析及警示教育、堵塞漏洞等案后整改工作,推动惩戒效果向预防机制转化。 3.依纪依法文明办案。坚持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办成“铁案”。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提高办案质效。强化各纪律检查职能部门之间的相互制约和监督,加强办案流程管理,规范并严格遵守审查程序和办案纪律。按照“三审一评”工作要求,开展“案件审理质效提升工程”制度规范年活动,提高案件审理水平。坚持安全文明办案,认真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保护被审查人合法权益。五、健全机制强监督,科学有效预防腐败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述职述廉、谈话和诫勉、询问和质询等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建立健全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和区级机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向区委提交述廉报告制度。加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贯彻落实,严格规范程序,促进科学决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开展经常性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强化日常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工作,加大问责力度,坚决追究失职渎职行为。加强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实施内管干部经济责任专项监察审计抽查。加大监察审计整改督查力度,建立有效防范机制。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新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试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抽查核实。 2.进一步形成监督合力。坚持以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为衡量标准,不断完善作风效能满意度评价系统,开展实时动态监督。深化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强化“勤廉指数”双向综评,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健全完善党内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与审计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中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深化完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重点对动迁安置、工程建设等领域开展专项监察审计。发挥村(居)务监督组织作用,抓好“村居廉线”长效工程,巩固深化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健全非公企业党的纪律监督和预防腐败工作机制,注重职能作用发挥,保障非公经济健康快速发展。 3.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加强宗旨、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为重点,发挥“三支队伍”作用,深入开展“九廉”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公私分明、克己奉公、严格自律。分层分类开展党员干部勤廉教育,制定相应教育套餐,采用菜单式、点题式等宣教形式,增强教育实效。建立新任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强化新任科级干部勤廉意识。整合“新北勤廉在线”、“村居廉线”等网络资源,进一步完善数字化平台,提升廉政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反腐倡廉宣传和舆论引导,重视网络舆情信息的收集、研判和处置。加强廉政文化示范点、党风廉政教育基地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六、聚焦主业促“三转”,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打铁还需自身硬,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全区纪检监察组织要把自身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工作标准更高、创新意识更强、学习氛围更浓、队伍管理更严,以自身建设新成效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迈上新台阶。落实“三转”要求。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进一步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规范监督检查的工作内容、工作流程,增强发现问题、推动整改的能力,切实把工作聚焦到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狠抓素质提升。广泛开展教育培训,深化岗位练兵,推进干部交流,增强培训针对性实效性,激发队伍活力。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提高执纪监督水平。带头改进作风。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切实纠正纪检监察干部“四风”问题。组织“三员”开展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加深对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理解支持。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媒体舆论监督,强化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意识。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刚正不阿、铁面执纪,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历史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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