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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高新区三大抓手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创新

来源: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2-05 分享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推动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常州高新区深入推进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推进体制创新、健全网络、夯实基础、强化管理,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抓网络健全,组织建设全覆盖
    作为国家反腐败体系的重要支柱和反腐败能力的重要表现,反腐败的组织建设至关重要。常州高新区根据纪检监察体制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着力加强机关部门派驻纪检监察组织和镇(街道)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一是在横向实现组织全覆盖。结合区政合一实际,该区在11个政府工作部门全部设立纪工委(或纪检组)和监察室,统一名称、统一管理,在全市以及全省国家级高新区中率先实现纪检监察组织建设的全覆盖。区纪委(监察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局等单位密切配合,确保纪检监察组织“人员、编制、职责、制度、保障”五落实。二是在纵向建立“三位一体”网络。按照有机构、有牌子、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考核的“六有”目标,在9个镇(街道)进一步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注重发挥镇(街道)纪(工)委委员作用。在全区108个行政村(社区)全部设立纪检监察员,延伸纪检监察工作网络。纪检监察员由各镇(街道)党(工)委考察聘用,独立开展工作、履行职责,并对上级党(工)委、纪(工)委负责。制定出台《关于推进新北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有效衔接区、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将镇纪委副书记纳入农村工作室副主任序列,便于组织协调和工作开展,形成区、镇、村“三位一体”工作网络。三是在系统中强化垂直领导。明确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和部门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的提名、任免,由区纪委商区委组织部提出拟任人选,经共同考察并协商一致后,由区委组织部报区委研究决定。基层监察室主任的提名、任免,应征求区纪委(监察局)意见。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受区纪委(监察局)和所在镇(街道)、部门党委(党工委、党组)的双重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职能,查办违纪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制定出台《新北区纪委(监察局)案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区纪委(监察局)对全区案件线索进行统一集中管理,定期对线索进行研判处置。
    二、抓机制创新,“监审合一”提能力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常州高新区进一步加强基层惩防体系建设,将审计职能引入到纪检监察工作中,在区农村纪检监察工作室增挂“农村监察审计室”牌子,作为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审计局共同派驻的机构,创新“监审合一”工作机制,强化基层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今年,在各镇(街道)统一成立监察审计室,由各镇(街道)纪(工)委副书记兼任监察审计室主任,监察审计室分别配备4-5名工作人员,其中包括1-2名财务、审计等专业人员。一是机构精简,实现人员优化配置效率提升。“监审合一”后,在不增加机构的情况下,实现了基层审计机构的全覆盖,并将基层从事监察和财务审计工作的人员进行整合,集中办公,提高效率,减少管理成本,增强整体合力。二是职能互补,实现协作共管全过程监督。监察与审计合一,两方面的职能相得益彰,起到了既“管人”又“理事”的作用,使事前防范、过程控制、事后处理三者结合,形成了监督管理的完整链条,使管理更加严密,监督更加到位,充分发挥了纪检监察与审计监督的整体效能。三是固本清源,实现围绕中心助推基层发展。该区紧紧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每年确定1-2项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察审计工作,仅2011年至今已查纠管理不规范资金4413万元,提出意见和建议181条,健全完善制度23项,立案查处党员干部6人,其中,移送司法机关处理5人。“监审合一”在保护农村集体资金安全、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抓监督预防,把握“三关”强管理
    “打铁还需自身硬”,常州高新区严格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切实转变作风,改进方式方法,更好地为新一轮改革服务。一是紧扣“制度关”。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对象范围和主要内容、实施机构和工作程序、监督方法和工作措施等5大类15项细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建设的意见》,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健全化,不断提高工作质效。二是紧扣“预防关”。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标准和条件配备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组织开展“攻坚现代化、誓争第一流”、“模范履职、文明执纪”等主题实践活动,加强思想作风建设,引导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执纪者必先守纪、监督者必受监督的意识。开展“领跑赢在中层”、争当“金牌员工”等活动,开设员工成长讲堂,全面增强机关中层干部和员工的能力素质,提升服务中心大局的水平。三是紧扣“监督关”。不以信任代替监督,通过走访巡查、倾听反映、谈话沟通、事项报告等方式,建立全方位监督网络。广泛收集区“三员”即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行风监督员以及其他方面同志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履行职责、作风建设和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反映。开展谈心谈话活动,全面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学习状况和廉洁行为。定期走访干部家属及所在村(社区),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根据情节严重程度,通过民主生活会、诫勉谈话、批评教育、下发“警示通知书”、组织调整、立案调查等方式,及时进行整改处理。今年,区纪委(监察局)共实施监督管理4次,1个纪检监察组织和7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监督,有力提升了全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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