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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监审合一”四点迸发 为集体“三资”监管保驾护航

来源: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11-22 分享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的实现,新北区农村地域面积广阔、农村人口比例较高,农村地区的集体“三资”(资金、资产、资源,下同)管理历来是广大农民群众最关心、最敏感的问题,也是容易滋生腐败、导致农村不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为确保农村集体“三资”安全和保值增值,切实维护农民权益,新北区纪委坚持在“监审合一”创新工作机制的运用上下工夫,2012年以来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三资”监管问题确定为专项监察审计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察和审计工作,切实发挥监察审计职能作用,对集体“三资”的日常监管进行全面梳理和分析,并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促进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高效有序新局面的形成。
    一、把握出发点,切实推进督查工作开展
    通过“监审合一”新工作模式,将行政监察和审计整改进行联动,紧紧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将各单位的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成果和日常管理作为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综合性督查和调研工作。
    2012年至今,在有关单位的积极配合下,区纪委(监察局)会同区财政局、农业局、审计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按照统一的工作模式,对全区“三资”清产核资整体情况进行了两次专项监察审计,即“三资”清产核资专项督查活动及“回头看”活动。督查组通过听、调、查、看等方式,重点督查村(社区)集体“三资”账面情况、资金资产盘盈盘亏情况和处理程序的规范性、“三资”管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发挥作用情况以及有关问题的整改情况等内容。
    以“三资”清产核资专项督查为具体落实的“监审合一”工作机制在夯实农村基层基础、提升集体资产管理水平、保护农村集体资金安全、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上级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促进廉政建设、提高行政效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监察审计和问题整改,各单位的长期债权债务得到了清理,财务双代理(村账镇管、组账村管)取得明显进展,集体经济股份制改革后资产明显保值增值,集体资源开发经营也更加良好。
    二、选好切入点,充分发挥督查工作职能
    针对集体“三资”清产核资工作中已经暴露的普遍性问题,依托“监审合一”,通过采取“以监带审、以审促监”的形式,发挥了监督力量的集中优势。
    2012年新北区纪委组织有关部门对全区6个镇进行专项督查时,检查出部分村组资金失控、资产流失、投资失管等3个方面13类问题,并查出违规资金1690余万元,在督查结束后下发整改通知要求各单位按期整改到位。
    在2013年开展“回头看”工作之前,新北区纪委要求全区6个镇和3个街道结合区域优化工作,在进行问题整改的同时,对下辖各村(社区)进行自查清理。通过自查自纠,各单位统计盘盈固定资产2135.71万元,盘亏1579.68万元;查究不规范资金16项共1288.62万元;清收集体资金2073.14万元;规范合同签订185份;调整账务处理42项。
    在各单位已完成自查自纠的情况下,新北区纪委从基层监察审计室抽调人员,会同各部门组织开展了专项督查“回头看”工作,检查过程中发现大部分原有问题已经整改到位,但共性问题仍然存在。为此,区纪委召开了全区村(社区)集体“三资”清产核资专项督查活动“回头看”情况通报会,要求各单位明确一个责任、强化两重监管、确立三种意识,全面推进农村集体“三资”规范管理,切实将信息化管理手段作为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有效抓手,确保资产保值增值和资源合理利用。
    三、紧扣着力点,扎实巩固督查工作成果
    区纪委在两年工作的成果上,把事前防范、事中预警和事后监督有机结合了起来,形成了“监审合一”在落实集体“三资”监管中的固定工作模式。
    一是注重创新驱动,以制度补充善管“三资”。通过两轮督查、自查自纠和问题整改,各镇(街道)创新了管理方式,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补充,先后出台了切实可行、操作性强的管理办法,进一步保障了农村集体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利用。如三井街道参照现行有关管理办法,相继出台了《固定资产暂行管理办法》、《原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财务管理制度》、《三井街道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若干规定》和《三井街道社区、股份合作社经营性房屋租赁管理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来进一步规范、监督、引导社区对集体“三资”的经营、管理和收益行为。
    二是严格责任追究,以案件查办廉管“三资”。为确保农村“三资”管理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新北区纪委以查办违纪违法案件为抓手,认真解决农村“三资”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发挥查办案件在反腐倡廉建设中的拳头效应。通过研判督查中发现的线索,区纪委相继查处了3起发生在农村基层组织中的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追回集体资金665.92余万元。为充分发挥办案的治本功能,以治标促治本,区纪委对查处的案件进行了深入剖析,总结规律,深查原因,提出有效的对策建议。
    四、夯实落脚点,持续提升督查工作能力
    新北区纪委把“三资”清产核资监察审计作为常态化工作持续开展,通过侧重选择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项目或者群众信访较为集中的村(社区)进行专项督查,促进“三资”监管的规范运行,服务农村基层和谐发展。
    一是一着不落提高“三资”监管安全系数。将依托“三资”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加强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手册》的学习,要求各单位严格规范执行农村集体资金监管各项制度、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监管制度、合同签订制度、“三重一大”公开制度和“三资”民主监督制度等,保证“三资”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为日常监管提供有效保障。
    二是一丝不苟夯实“三资”监管工作基础。将加强对镇(街道)监察审计工作的指导,提升基层工作能力和规范性;加强基层监察审计工作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基层监审业务水平、整合资源、提高效率,充分结合事前防范、过程控制和事后处理,形成了监督管理的完整链条,使管理更加严密,监督更加到位,充分发挥“监审合一”的整体效能。
    三是一如既往强调“三资”监管责任落实。将以开展督查活动为手段,以发现问题促进制度完善为目的,及时督促问题整改到位。明确各级监管主体和部门工作职责,对在“三资”监管工作中草草应付、执行不到位、运行不规范、监管不力等引发上访或重大事(案)件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全力排除社会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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