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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织网络全覆盖 率先布局强保障

来源: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4-25 分享 
    近年来,常州市新北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推进纪检监察组织机构改革,大胆创新体制建设的新方法、新途径,健全区级机关部门的纪检监察组织机构设置,全面实现了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科学管理、业务工作的规范运作、执纪能力的大幅提升,为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目前,经济发展局、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和社会事业局3个设党工委的政府工作部门已设纪工委和监察室,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科学技术局、环境保护局、农业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审计局8个设党组的政府工作部门设立纪检组和监察室,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现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机构的全覆盖。
    一是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工作力量。在3个设立纪工委和监察室的部门,进一步规范组织机构设置,设专职纪工委书记,为班子副职。在8个设纪检组的部门,纪检组长一般由党组副书记兼任,在环保、安监等部门设专职纪检组长,在部门综合处挂监察室牌子,承担部门纪检监察机构的具体工作职能。同时,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财政局等部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确保人员、编制、职责、制度、保障五落实。选好配强纪检监察组织负责同志,严格按照有关程序、标准和条件配备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增强机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整体功能和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二是明确职责任务,完善体制机制。区级机关部门纪检监察组织受区纪委(监察局)和所在部门党工委(党组)的双重领导,重要情况和问题直接向区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切实履行监督制约职责,协助部门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推进部门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定期汇报工作,及时报告重要情况,积极争取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所在部门党工委(党组)的指导和支持。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工作议事和决策、工作台账和目标管理等制度建设。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之间注重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优势互补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机关部门反腐倡廉建设整体水平。
    三是增强监督实效,发挥职能作用。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以加强监督为第一职责,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各部门中心工作,认真研究解决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执行议事规则的情况、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等权力运行重点环节与部位进行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问题,有效预防了驻在单位中的违纪违规、公车超标、公款吃喝、私设小金库等现象,有力推动驻在部门研究制定本系统、本行业预防和治理行业与部门不正之风的规章制度。在区级机关部门实现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全覆盖,对进一步保障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产生了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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