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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事业发展成就纪检监察“新引擎”

来源: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2-21 分享 

    2009年,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春江镇审计室从无到有、从小到达,如今发展成为了有单独办公场所,配备四名有经验的专职审计人员和两名后勤人员的部门。这支平均年龄不到30岁的年轻队伍,经过历年的审计实践和摸索,在新北区审计局和镇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针对审计出来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建议镇党委、政府先后出台了《春江镇关于加强内部审计工作的意见》(常春委[2009]65号)、《春江镇村级财务管理实施办法》(常春政[2010]9号)、《春江镇关于建设工程内部审计的实施办法》(常春政[2010]21号)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并先后获得“新北区内部审计示范点”、“2008—2010年全省内部审计先进集体”、“新北区2011年度内部审计工作综合考核第一名”等荣誉称号。2012全年完成镇文卫系统专项审计23项、事业单位财务专项审计7项、农村基层党组织书记离任审计2项、基建工程审计118项共4大类审计项目。
    作为一个由四镇合并,现辖面积146平方公里,下辖38个行政村,4个社区,2个居委会的春江镇,拥有的基建项目量之大可想而知,于是春江镇审计室根据本镇实际情况,在摸索中不断实践创新,研究走出了符合春江特色的审计步骤,形成了“内审-外审-内审”的审计方式,即先由审计室对被审计工程进行内部审计初步核减,再经过分管领导抽签决定送至各外部审计事务所,由外部审计事务所在合理的范围内进一步核减工程款并出具正式审计报告,然后返回至审计室,审计室再对外审的结果进行最终审计复查、监督,有效实现了减少外部审计费用和不合理工程款项支出的目的,同时保证了工程审计质量。对于一些特殊工程或委托外审单位直接跟踪审计项目,则采用“外审-内审”的审计方式,先由外审单位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然后审计室对审计结果进行复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制定了“对于跟踪审计项目,在工程最终审计时超过一定核减工程款的审计费由施工单位自己承担”的规定,以此对施工单位在前期合同签订上进行监督,同时杜绝了施工单位与外审单位在最终审计时相互勾结的情况发生。另外春江镇审计室直接参与工程的前期招投标,从源头开始进行审计监督。从2010年至今,工程建设项目内部审计共核减工程额2105.39万元,大大节约了政府财政开支。从2010年的10.75% 到2012年的8.31%逐年下降的核减率来看,合同签订价格变得越来越合理,能砍的价格越来越少,内部审计的效果也越来越明显。
    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在这三年里,与春江镇审计室合作的外部审计事务所从10家减少至5家,越来越多的外部审计事务所选择自动退出,我们想此类现象的出现同样应该归功于越来越多的“无利可图”。“审不了什么了,内审已经审的差不多了,我们事务所赚不了什么钱,还要花人力物力,不划算。”这是自动退出的外部审计事务所一位经理的抱怨,也是其他几家自动退出的事务所的心声,正是因为从前期对工程招投标开始的介入监督到内部审计时的一丝不苟,事无巨细,才让下一步的外审环节显的“无利可图”。“我们也不敢瞎来,最后他们内审还要对我们的审计结果再审计的”这是“幸存”的五家事务所中一位经理的原话,也正是因为这样的层层审计,相互制约,才让今天的春江镇审计室成为了全市乡镇审计室中的佼佼者。
    “做审计就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这是每一名年轻工作人员的心声。“要想工作轻松,赚大钱,那就别来做乡镇审计”,这是每一名工作人员对自己的训勉。“帮政府把好最后一个财政关,减少工程上不必要的开支”,是每一名工作人员的使命。成长中的春江镇审计室将以最踏实的作风,最饱满的精神,最昂扬的斗志,最严厉的纪律,为常州市滨江经济开发区(春江镇)的明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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