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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新桥镇领导接访制度正式实行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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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服务群众,畅通群众信访渠道,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新北区新桥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党政领导信访接待制度,进一步加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全面落实信访为民工作要求,减少重复申诉和来访。主要涵盖五个方面内容:
一、认真贯彻实施江苏省《信访条例》,畅通信访渠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的信访秩序。
二、热情、文明接待信访人,耐心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处理接待来访事项,一日一毕,一事一清,无法当时解决的问题做好解释工作。
三、认真履行信访工作职责,规范信访行为,按照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做好对信访人反映问题的登记、分流、督办等工作。
四、处理信访事项要依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随便表态,处理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
五、遵守纪律,秉公办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徇私舞弊,不得打击报复信访人,不得丢失、隐匿和擅自销毁信访材料,不得扩散信访人要求保密的内容。遇有与信访人或信访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姚剑)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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