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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高新集团开展警示教育 积极参与检务公开活动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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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高新集团组织集团各单位、各部门管理人员参与市检察院举行的检务公开活动,积极主动开展警示教育。集团运营总监李斌等总公司领导带领各部门和下属单位负责人,先后参观了常州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和常州市看守所,并就国有企业领导和工作人员保持警惕、加强自律、增强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打造常高新集团廉政文化的课题进行了有效探索。
在常州市检察院侦查指挥中心,张加林副检察长主持了检务公开活动。市检察院赵成磊主任对市检察院的检察职能及工作情况进行了详细介绍;预防教育处黄为民处长则以市检察院在2010年所查办案件中反映出的六大特点、十个动向为主线,介绍了当前职务犯罪的现状、特点。他告诫广大干部“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抓”。与其“干了一件坏事,一辈子肉跳”,不如加强个人修养,以“六慎”筑牢自身防线,求得一生平安。所谓“六慎”就是“慎好、慎权、慎欲、慎友、慎独、慎始”。他说,一个人有爱好是可以的,但要“慎好”,不要因为爱好毁了自己,耽误自身前程;权力是把双刃剑,权力与责任是连系在一起的,我们一定要“慎权”;每个人都有欲望,但我们要保持克制,做到“慎欲”;在平常交往中要“慎友”,要注意辨别友人的类型,多交诤友,少交酒友,不交贼友;在独处时,要时刻保持警惕,做到“慎独”;要对党纪法规保持敬畏之心,把好自己的“第一次”,做到“慎始”。
在常州市看守所,集团人员深入参观了内部监舍,常州市公安局监管支队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市看守所的工作运行情况,并由服刑人员林某现身说法,开展警示教育。林某原系常州某国有公司总经理,家庭美好,事业前途让人羡慕,但他因一时贪念,身陷囹圄,被判五年徒刑。林某噙着眼泪,用他自己的亲身经历,告诫大家不要步其后尘,重蹈覆辙。
常高新集团运营总监李斌要求全体与会人员要以看到的、听到的各种案例为镜子,从思想上、行动上筑牢防线,坚决杜绝各种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同时,他还要求集团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加强对员工教育和管理,从制度上、流程上进行有效防范,防止各种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保护国有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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