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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纪委健全完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制度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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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推动办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安全文明办案工作制度。
一、确立案件主办负责制。坚持“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工作职责,相对独立行使职权,承担相应责任。组织采取“头脑风暴”等方式,深入分析案情,有效突破重点疑难案件,提升办案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严明办案纪律。严格实行办案人员请假制度、谈话制度、看护制度、交接班制度和移交制度,对办案人员参与办案全过程进行监控。强调办案过程的保密性,从细微处着眼,制定明确的行为规范。
三、确保办案安全。明确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规范物品保管、药品医疗、饮食器具等登记使用管理规定,确保涉案人员和办案人员安全,坚决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四、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机制。实行风险预警评估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全面掌握涉案人员的身体状况及病史情况,严密监管、及时应对。加强与医疗单位及公安机关的联系协作,确保突发事件处置快速、及时和有效。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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