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首页
|
要闻
|
信息公开
|
工作动态
|
巡察监督
|
监督曝光
|
在线举报
|
廉政教育
|
通知公告
所在位置:
首页
>>
要闻
>>
本地要闻
>> 内容
孟河镇四种新模式推行“阳光执法”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0-09-26
分享
一是动态式调处。要求派出所民警熟悉掌握法律法规,提高做好群众工作和驾驭治安突发事件能力,以便在处警、巡逻防控等警务活动中随时随地处理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查处轻微违法行为。
二是上门式调处。公开选聘17名调解工作经验丰富、热爱调解工作、有责任心的人员充实警务室,协助调处村(社区)邻里之间的各类纠纷,尽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三是公告式调处。发放《告村(居)民书》、在村务公开栏内张贴公示书等方式,广泛告知群众邻里纠纷到社区警务室进行先期处理,充发挥警务室作用,并将辖区内经常发生的治安案件、常见矛盾纠纷所涉及的法律知识和解决办法总结成宣传手册、宣传画册等集中发放。
四是实行庭审式调处。在查处疑难行政案件、调解邻里积怨纠纷时,案件主办人邀请派出所所长、监督员、双方当事人参加,使案件调处公开透明,也使案件调处成功率大大增加。
版权所有:中共常州市新北区纪委监委
单位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崇信路8号 技术支持:常州风讯科技网络有限公司
苏ICP备:060046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