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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一把手”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

来源: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3-18 分享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根本保证。我们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就是要进一步明确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一把手”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职责,不仅严格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还要带好班子、带好队伍,保证班子成员不出现违规违纪问题。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认真抓好自己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工作的落实,抓好分管部门的廉洁自律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责任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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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自戴源书记在2009年全区党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要领导带头亲自抓。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二要统筹安排一起抓。把反腐倡廉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做到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三要科学落实系统抓。围绕区委有关构建惩防体系、执行“三重一大”等实施细则,形成一整套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方法和措施。
    具体做到五个“亲自”:亲自主持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亲自督查抽查本单位、本部门以及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不少于三次;亲自研究并解决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亲自为本单位的党员干部上反腐倡廉专题党课,每年不少于一次;亲自在年底向上级综合报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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