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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部署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
来源: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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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确保工程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12月4日,新北区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排查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了前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对全区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本次排查范围是2008年以来立项、在建和竣工的项目,重点是总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非政府投资和未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也要对核准、备案、用地、规划、环评、质量、安全生产等情况进行专项排查;排查工作自2009年11月开始,至2010年3月结束,分为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两种方式。
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副组长徐萍在会上要求,各项目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排查工作,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全面、准确、及时、有效”的要求,严肃认真填报排查工作统计表,并由单位领导负责任地签署意见。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按照要求做好自查工作,对自查不认真、填报不实、瞒报、虚报、隐报的情况,在重点抽查中发现问题的,将对有关单位的领导实施严格的问责;同时各单位、各部门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和协调性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实效,为下一步工作的深入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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