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村(社区)纪检监察员在基层党内民主监督中的作用,新北区要求村(社区)纪检监察员坚持做到“三必知”、“四必到”和“三必办”。
“三必知”:本村(社区)的基本情况、党组织及其它组织的设置情况和活动情况必须了如指掌;本村(社区)的地理环境、人员分布、发展潜力、不稳定因素等情况必须知道;本村(社区)风土人情、社情民意、弱势群体等情况必须知道。
“四必到”:村两委会、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村民大会必须到场;村(社区)有难事、急事、突发事件时必须到场;村(社区)重大经济活动,包括招投标活动等必须到场;全村(社区)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困难户、专业户、上访户等典型农户必须走访到户。
“三必办”:镇党委、政府布置的中心、重点工作必办;本村(社区)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必办或向上级反映;本村(社区)存在的突出问题必办或了解。